来源:东方资讯 |2023-08-11 15:0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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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五类学生也能申请生活补助了
小学生500元/年 初中生625元/年
本报讯(记者 黄冰 实习生 褚养阳)8月10日,记者从玉林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悉,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财政厅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从2023年秋季学期起,将城市低保家庭学生等五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生生活补助范围。
在此之前,只有在脱贫家庭学生(含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该补助,根据《通知》要求,在原有基础上,从2023年秋季学期起,将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城市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五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生生活补助范围。
补助标准按照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的标准进行发放,每年9月由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校进行申请。春季、秋季学期的生活补助分别于当年5月30日前、11月30日前足额发放到学生手中。
我市将积极协调乡村振兴、民政、残联、总工会等有关部门,持续做好信息共享与比对工作,进一步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精准度,全面摸清以上特殊群体人数,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要求,认真做好一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评审认定和资助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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